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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将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哪些方面产生影响?来源:凤凰新闻 民间借贷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古今中外皆有。而且由于其随意性和缺乏约束,难以监管。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难以监管的特点,私自设立非金融贷款机构或组织,违规发放贷款,引发较多的社会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国家对此进行规范监管,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必将形成以银行为借贷主要途径,民间借贷辅助补充,规范有序的良好借贷环境。 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民间借贷应严格执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和《非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根据这次《通知》要求,民间借贷将在以下方面产生重大变化。 1、不准成立有组织的民间借贷机构。 民间借贷的本质是个人或法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是一种民间行为。一些不法分子看到民间借贷有利可图,往往纠结一些不法分子,形成团伙或组织,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联合组织非法放贷,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高利贷”。这种行为直接干扰国家金融秩序,随意抬高贷款利率,恶性暴力催收《通知》对上述行为明令禁止,凡有上述行为皆以非法论处。 2、严禁向在校学生发放非法贷款。 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或者以服务费等其他名义变相提高利息。此项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前期出现的河南学生青岛跳楼、裸条借贷等恶性事件发生。 3、民间借贷只能以个人或法人自有合法资金出借。 《通知》要求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进行放贷,也就是说不得借款后再加息出借,代人理财、非法资管等都是违法行为。 4、严禁暴力催收。 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民间贷款,如果发现上述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这样可有效避免山东聊城于欢辱母案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除上述规定更加明确和严格外,民间借贷必将更加规范。 1、《通知》也要求金融机构要方便向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借贷服务,方便个人和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只有小额借款主渠道通畅了,民间借贷才不会非法蔓延。 2、不允许暴力催收并不是支持借款不还,只要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在证据确凿,合同有效情况下,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3、对民间借贷进行合法规范并不是取缔民间借贷,同事之间、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和依法合规的P2P平台提供的网上借贷服务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此次国家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我认为会在以下几方面出现改变: 首先民间借贷更规范,非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不能有组织的从事非法集资。 其次民间借贷的利息将能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不可能再铤而走险。 三是依法批准的机构才能从事借贷业务更明确。 四是非法逼债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五是欠债不还成为不可能。 六是民间借贷将成为危险行为,借贷的范围和数量将缩小。 七是近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将减少,这也是政府所需要的。 八是将震慑黑恶势力在民间借贷中的不法行为。 |